記者30日從財政部獲悉,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稅務總局發(fā)布通知,自2017年10月1日起,將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26.64元/GJ,將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調整為0.94元/立方米。2017年7-9月期間,液化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27.49元/GJ,管道天然氣銷售定價適用0.97元/立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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